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泗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泗水县卫计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1、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有力促进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2、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
3、建立内部考核制度。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与科室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健全公众监督制度,在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实行听证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卫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责任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小组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和工作时限,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数据录入、联系等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县卫计局通过各类新闻报刊、网络视频、门户网站、论坛,及时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互动交流情况,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2017年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条,其中民意快车1条,县长公开电话4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县卫计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目录、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等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局每月月底向县督考办上报当月重点卫生计生工作推进情况,并通过县卫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公开我县重点卫生计生工作开展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卫计局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2017年度县卫计局主动公开信息7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网上公布。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卫计委门户网站及县卫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二是新闻报纸,如齐鲁晚报、法制日报、农村大众、济宁日报、济宁晚报报刊等。三是电视网络媒体,如山东电视台、济宁电视台、优酷网、网易视频等媒体。三是利用各种简报进行信息公开。四是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等其它多媒体方式进行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县卫计局2017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3条,予以公开的均按照申请人要求做了适当形式的公开。对于不予公开的事项,均采取书面告知,耐心解释,提供其他申请渠道等形式妥善予以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卫计局2017年度不存在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县卫计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县卫计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检查制度,建立了在公共信息网格上发布信息保密制度,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制度。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县卫计局所属镇(街)卫生院共计14家、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共计8家,2017年度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执行,未发生违规事件。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卫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存在:一是部门基层单位和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二是对公众需要了解的公开信息掌握不充分;三是公共查阅点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的主要措施: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完善系统内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18年,县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进一步丰富,数量继续增加,继续研究和探索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提高对主动公开内容范围的公众知晓率,加强对公众关心的各项业务办理结果的反馈,增加对卫生计生政策类信息的深度解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顺利开展。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2月6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