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泗水县公安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泗水县民生警务平台”网站、“泗水公安” 微博、“县政法网”、“县政府信息网”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由局领导挂帅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指挥中心、政工室、纪委、刑警大队、交警大队、网警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室等各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成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公安业务实际,修改完善了《泗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泗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县局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相关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工作。在泗水民生警务平台网站开设“法律法规”信息公开栏,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基本取向、主要内容,及时有效回应公众关切,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让政策切实惠及百姓。2017年,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对打霸除恶工作、《山东省禁毒条例》等进行了新闻发布。
(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工作。我局民意受理中心,全年共回复各类诉求件1230条,其中:受理、回复市局9600110热线、市局民生警务平台网站、济宁公安APP等渠道反映的诉求件612件;受理、回复县督考办推送的市长公开电话、县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县长信箱、民意受理中心手机APP等渠道反映的诉求件618件,回复率达100%。我局将各类诉求件的处理结果对群众进行回访,并将回访的群众满意度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增强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感,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高效快捷地解决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部署安排,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将梳理出的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等各项权力及相关事项,在泗水民生警务平台进行公示,将权力各要素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泗水民生警务平台网站、“泗水公安”微博等渠道主动发布安全防范常识。
(三)为保障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县公安局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把主动公开治安警情当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和重要平台,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提高群众防范水平的重要举措,在县电视台推出“警方报道”专题节目,及时通报警情动态、发破案件情况,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关注、支持,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是县政府信息网、县政法网、县局民生警务平台网站、公安“微博”、县电视台,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在上述网站主动公开和更新信息242条。此外,县局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400余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泗水民生警务平台网站作用,进一步完善拓展网站功能平台。结合2017年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政策解读等栏目,及时发布公众关切的政策信息和解读。
二是政务微信。自2011年开通“泗水公安”微博,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发布正面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同时起到宣传公安工作,提高泗水公安工作的作用。
三是新闻发布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机制,明确了新闻发言人,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年成功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事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失误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正确处理好依法公开和保密安全的关系,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对各部门拟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一年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2018年,我局将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时效性和拓宽渠道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工作措施是: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
2018年2月8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公安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4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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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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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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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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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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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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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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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